*使用條款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1. 臻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臻裕」)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Energica Taiwan(https://energica.com.tw/)服務 (以下簡稱「本服務」)。當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並完全接受本服務現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及內容。臻裕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網站上,臻裕將不會個別通知使用者,建議使用者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使用者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使用者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使用者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2. 若使用者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應於使用者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使用者使用或繼續使用時,即推定使用者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3. 使用者及臻裕雙方同意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包括意思表示等,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
4. 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權益之保護,於聯絡我們表單填寫過程中將使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o 蒐集之目的:
蒐集之目的在於進行行銷業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臻裕將藉由聯絡我們填寫資料過程來蒐集個人資料。
o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臻裕於網站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1) C001辨識個人者: 如使用者之姓名、電話等資訊。
(2) C011個人描述:例如:性別、地址、電子郵件等。
o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使用者當事人要求停止使用或臻裕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2) 地區: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將使用於台灣地區。
(3) 利用對象及方式:使用者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臻裕之使用者管理、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外,亦將利用於辨識身份、金流服務、物流服務、行銷廣宣等。例示如下:
a. 回覆客戶之詢問:針對使用者透過電子郵件、郵件、、傳真、電話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連絡方式向臻裕所提出之詢問進行回覆。
b. 其他:提供個別服務時,亦可能於上述規定之目的以外,利用個人資料。此時將在該個別服務之網頁載明其要旨。
o 使用者就個人資料之權利:
臻裕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臻裕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使用者如欲行使上述權利,可與臻裕客服連絡進行申請。
o 請注意!如拒絕提供加入使用者所需必要之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完全無法使用該項服務。
二、臻裕隱私權政策
關於使用者的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臻裕「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
三、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到下列義務: 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使用本服務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四、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使用者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使用者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使用者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 侵害或毀損臻裕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從事未經臻裕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臻裕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臻裕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五、服務內容之變更
1. 使用者同意臻裕所提供本服務之範圍,臻裕均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的項目或內容,且無需個別通知使用者。
2. 使用者同意臻裕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選擇最適方式告知使用者。
六、服務之停止、中斷
臻裕將依一般合理之技術及方式,維持系統及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於以下各項情況時,臻裕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
• 臻裕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 臻裕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臻裕致使臻裕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七、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1. 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臻裕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2. 臻裕並不保證本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會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臻裕不負賠償責任。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臻裕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臻裕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使用者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臻裕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使用者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使用者應對臻裕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2. 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使用者同意在使用臻裕之服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3. 若使用者有涉及侵權之情事,臻裕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使用者帳號之方式處理。
4. 若有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所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並附具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以下列方式聯絡臻裕: 以電子郵件(E-mail)寄送至:energica.tw@mail.russtiger.com 請注意!此為限定用途之信箱,非關侵權事項通知之信件寄送至此將不獲受理,臻裕使用者有任何疑問請至聯絡我們詢問
九、使用者對臻裕之授權
對於使用者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使用者同意臻裕網站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使用者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若使用者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臻裕。任何資料一經使用者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臻裕時,視為使用者已允許臻裕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使用者對此絕無異議。使用者並應保證臻裕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臻裕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或使用者與臻裕間因交易行為而產生之爭議或糾紛,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若法律對於管轄法院另有強制規定者,仍應依其規定。